涞水县人民政府
涞水县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公众留言专栏
涞水县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公众留言专栏
我要留言 信件总数1125件 已受理件数484件 已办结件数641件    2024年第三季度接收公众来信43封,办结36封
来信主题:  请问蓝波盛景18号楼什么时候可以办不动产证,交房四年了都 2023-08-30 16:35:27
回复: 涞水县蓝波圣景小区由涞水县京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业主反映的不动产座落于蓝波圣景小区18号楼,因18号楼没有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不具备登记条件,不能进行登记,涉及竣工验收问题,因不属于我局业务范围,由相关部门协调处理后,我局在收到登记申请后将依法依规加快办理。关于土地手续问题,经核实,该项目18号楼用地范围内确有部分占地未办理合法用地手续。前期,国土部门已按照《土地管理法》的法律法规依法履行了执法程序,处罚已到位,目前正在按照程序办理用地审批。

回复单位:涞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2023年9月1日
来信主题:  2023年7.31洪灾已经过去将近一个月,北辛庄大桥垮塌后,严重影响拒马河两岸人民的交通出行,什么时候能在北辛庄桥下建设临时便道,恢复两岸通行 2023-08-24 21:22:18
回复: 经核查,在“23.7”洪水灾害中,北辛庄大桥受到严重灾害,目前还不具备通行条件。为方便群众出行,我局已铺设临时双向便道,可以实现正常通车。目前,我局正加紧进行大桥的恢复重建工作,争取早日达到安全行车条件,尽快通行。

回复单位:涞水县交通运输局
回复时间:2023年8月29日
来信主题:  涞水县嘉兴园A区16号楼交房5年了,至今未办理房产证,请问什么时候可以办理 2023-08-24 09:09:59
回复: 涞水县嘉兴园A区由涞水县佳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我局已经为该小区办理了产权大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登记要求:不动产登记依申请启动,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二)身份证明材料;(三)原不动产权属证书(大证);(四)商品房买卖合同;(五)契税完税凭证。
经我局与开发企业联系,涞水县佳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因企业没有为业主开具全款发票,导致业主无法办理产权证,涉及税票问题,因不属于我局业务范围,建议由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后,我局在收到该不动产登记申请后将依法依规加快办理。

回复单位:涞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2023年8月28日
来信主题:  917快涞水段由于洪水再一次停运,请问有通车消息吗? 2023-08-23 17:30:50
回复: 经查,北京917路公交车运营线路为从涞水县城至北京市房山区张坊镇再进入北京市区终点站,其中张坊镇境内的张坊大桥和落宝滩大桥是917公交车的必经路段。在“23.7”洪水灾害中,两座大桥受到严重损害,目前还不具备通车。为确保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县和房山区分别将两座桥梁进行临时管制措施,因此917路公交车辆临时在我县停运。目前,我县正积极和北京公交协商开通高速直达事宜,同时加紧时间对水毁桥梁进行检测和处置,争取尽快通行。

回复单位:涞水县交通运输局
回复时间:2023年8月28日
来信主题:  涞水县领导您们好,我们是涞水线赵各庄镇李各庄村的村民,由于洪水和泥石流的影响,我们的住房已经被水泡,常年方便走的道路也已经被堵死了,因为工程量太大,单靠人力无法完成道路清除,已经很长时间都没有办法出去了,给我们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不便,跟村里的干部反映,领导们只是含糊的答应,可等了很长时间都没有音讯,忘各位领导能够看到我们的留言,给予我们帮助 2023-08-23 11:11:43
回复: 您好,经查,李各庄村委会组织钩机等设备已对反映人所说的道路进行清淤。目前道路已清理完成,可以通行农用三轮车。

回复单位:涞水县赵各庄镇政府
回复时间:2023年8月28日
来信主题:  位于泰安北路的泰安家园小区,妇幼下坡这块都很明亮,往北到北环路口每天晚上都黑的吓人,大人孩子怎么出门,马上开学还有很有学生走这条道路,又黑又狭窄,能为泰安家园的住户解决一下实际问题吗 2023-08-23 11:06:21
回复:   经核实,泰安北路泰安家园小区附近未安装路灯。为切实解决黑灯街道亮化问题,我局积极谋划,将尽快实施路灯亮化工程。

回复单位: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2023年8月26日
来信主题:  东大街六号院东润枫景小区已经入住了六年左右,契税,公维都已缴纳,目前还没有办理产权证 2023-08-22 16:26:07
回复: 涞水县东大街6号院东润风景小区由涞水县慧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经核实,因该项目没有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未缴纳土地出让金及契税,无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故涞水县东大街6号院东润风景小区没有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即“土地证”),导致该项目不能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即“大证”),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登记要求,未办理首次登记的,不能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目前我局已经通知企业尽快申请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回复单位:涞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2023年8月28日
来信主题:  尊敬的政府部门领导,我在留言板块看见有关县城十个村庄纳入城中村改造项目,请问一下都是哪十个村庄,有具体的改造项目和改造时间吗? 2023-08-21 10:49:00
回复: 经查,城中村改造项目,有的已完成,有的正在进行,具体的情况可以请反映人电话咨询。我局工作人员已与反映人联系沟通,将详细情况告知反映人。

回复单位:涞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2023年8月25日
来信主题:  领导好,多年来保野路没有路灯,交通事故频发,请问保野路是否有安装路灯计划? 2023-08-21 09:46:16
回复: 经查,保野路是涞水县城通往张坊的重要道路,作为公路,建设是没有安装路灯的硬性要求,沿线村集体有资金的,如色树村、东水峪村等在路侧安装了路灯。交通局作为该路的管养单位,将向县政府请示,协调先关部门对该路增设信号灯、限速等安全设施,同时对关键路口、危险路段进行排查,拟增设警示柱等交通安全措施,以保障车辆行人安全通行。

回复单位:涞水县交通运输局
回复时间:2023年8月25日
来信主题:  请问蓝波圣景18#楼什么时候可以办理房产证?好多年了。 2023-08-20 13:53:22
回复: 涞水县蓝波圣景小区由涞水县京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业主反映的不动产座落于蓝波圣景小区18号楼,因18号楼没有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不具备登记条件,不能进行登记,涉及竣工验收问题,因不属于我局业务范围,由相关部门协调处理后,我局在收到登记申请后将依法依规加快办理。关于土地手续问题,经核实,该项目18号楼用地范围内确有部分占地未办理合法用地手续。前期,国土部门已按照《土地管理法》的法律法规依法履行了执法程序,处罚已到位,目前正在按照程序办理用地审批。

回复单位:涞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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