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人民政府
涞水县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公众留言专栏
涞水县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公众留言专栏
我要留言 信件总数1077件 已受理件数477件 已办结件数600件    2024年第一季度接收公众来信29封,办结25封
来信主题:  领导好,917公交车一直停运,能否协商暂绕涞水 新城到张坊段!方便群众出行!谢谢! 2023-08-19 14:42:38
回复: 经查,北京917路公交车运营线路为从涞水县城至北京市房山区张坊镇再进入北京市区终点站,其中张坊镇境内的张坊大桥和落宝滩大桥是917公交车的必经路段。在“23.7”洪水灾害中,两座大桥受到严重损害,目前还不具备通车。为确保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县和房山区分别将两座桥梁进行临时管制措施,因此917路公交车辆临时在我县停运。目前,我县正积极和北京公交协商开通高速直达事宜,同时加紧时间对水毁桥梁进行检测和处置,争取尽快通行。

回复单位:涞水县交通运输局
回复时间:2023年8月24日
来信主题:  您好,我们是涞水县九龙镇北龙门村的群众,7月31号的大雨,导致家中受灾严重总,里内进水1.3米左右,淤泥60 公分,家中房屋受损,家具全部损坏。还有家中的耕地、树木全部损坏。请问政府针对本次的洪灾有什么政策吗? 2023-08-18 09:29:19
回复: 按照上级政策安排,由应急管理部门指导,已正在实施的灾后救助政策共5项,分别为应急期生活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遇难人员家属抚慰、农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以及农房保险保障政策。除农房保险保障政策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外,其他救助政策均需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由各乡镇、社区分别逐户建立档案台账,通过一卡通或社保卡等方式向灾民支付救助金,以给与受灾居民基本生活保障与基本住房保障。截至目前,相关救助资金已经预拨至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否符合救助标准需要按照程序进行申报、评定。详细救助政策可咨询所在村或属地乡镇人民政府。

回复单位:涞水县应急管理局
回复时间:2023年8月23日
来信主题:  尊敬的涞水县各位领导,我购买涞水县润城苑A区房产一套,至今已过去7年时间,房本还没有办下来,期间也进行过沟通,一直说现在还无法办理房本。请问各位领导这个事情能否解决,7年时间房本都不给办,按照法律开发商是否违约希望各位领导重视,我的诉求就是尽快能把房本办下来。 2023-08-16 15:09:48
回复: 涞水县润城苑A区由涞水县永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我局已经为该小区办理了产权大证,业主与开发企业提交申请材料后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登记要求:不动产登记依申请启动,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二)身份证明材料;(三)原不动产权属证书(大证);(四)商品房买卖合同;(五)契税完税凭证。经核实,因业主目前在外地,没有缴纳契税,导致无法申请办理产权证,目前开发企业已经联系业主约定缴纳契税后配合业主申请办理产权证。
截止目前,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共收到该小区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414户,办理产权证414本,业主可以正常提交登记申请办理。

回复单位:涞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2023年8月23日
来信主题:  请问一下涞水县领导,青山十里花开的房子多时能交房,我看了您三月份给回复的是最晚七月底就交房,但是到现在也没交房,给售楼部打电话说不知道多时交房,您看看给我回复一下,谢谢领导! 2023-07-31 08:04:23
回复: 您好,经我单位核实,该项目已经完成总工程量的85%以上,剩余部分尾活没有完成。该项目于7月25日组织施工队伍进场施工,正在进行收尾工作,2023年底前能够交房。

回复单位: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2023年8月3日
来信主题:  尊敬的领导,您好,想问一下涞水镇东租村的宅基地现在是否已经确权?什么时候能够下来证?如果还没有确权。那是为什么呢?旧版的宅基地本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呢? 2023-07-28 06:32:35
回复: 您好,经查涞水镇东租村还未开展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我局将积极联系涞水镇人民政府和东租村委会,协调测绘单位入村开展房地一体宅基地调查测量工作,待村委会和镇政府两级审查后按程序办理宅基地确权登记。
村民手中的原宅基地证不变不换,继续有效。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因依法继承、分家析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权属发生变化的,凭相关证明材料,经乡镇审核批准,登记机构办理转移登记。
回复单位:涞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2023年8月2日
来信主题:  各位领导,石亭镇东营房村有征地项目吗? 2023-07-28 04:49:35
回复: 您好,经查2021年经县政府批准,在石亭镇东营房等村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建设首衡花卉产业园项目及周边路网,目前项目已进入建设阶段,在原征地范围外未有新增土地征收项目实施。

回复单位:涞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2023年8月2日
来信主题:  尊敬的各位领导,因为我们夫妻二人都在三里铺附近上班,我们为了两个孩子能上一小和二中才买的金润名典的房子,如今户口也迁过来了,可现在说要重新划片把我们划出去,我觉得这对孩子来说实在是不公平,还望领导们多为咱们的下一代考虑, 2023-07-26 08:14:26
回复: 您好,经查涞水小学、第二小学并未变更划片范围,因此金润名典小区常住居民子女入学小学的,可按照涞水小学的报名要求携带相关资料按时到涞水小学报名。根据《涞水县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第二中学、第五中学招生公告》规定的招生范围,金润名典小区初中阶段为第五中学招生范围,但同时属第二中学、第五中学划片衔接区,入学中学的可根据意愿,经教体局审核备案后,按照学校发布的招生时间,自主选择第五中学或第二中学报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生活愉快!
回复单位:涞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回复时间:2023年7月29日
来信主题:  领导好,清山十里花开小区又双叒叕烂尾了,请政府出面解决。 2023-07-25 09:37:26
回复: 您好,经我单位核实,该项目已经完成总工程量的85%以上,剩余部分尾活没有完成。该项目于7月25日组织施工队伍进场施工,正在进行收尾工作,2023年底前能够交房。

回复单位: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2023年7月28日
来信主题:  尊敬的涞水县各位领导,本人购买涞水怡景嘉园小区房产一套,至今已经交房三年了房产证一直都没那你下来,也找不到开发商的联系方式,望各位领导能否联系开发商,房产证啥时可以办理下来,办理房产证需要哪些材料和资料 2023-07-19 14:50:26
回复:  涞水县怡景家园小区由高碑店景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目前该项目已经办理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即“土地证”),开发建设单位尚未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即“大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条例相关登记规定,未办理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分户转移登记(即“小证”)。经与开发建设单位联系,开发建设单位工作人员表示,该项目尚未完成竣工验收手续,待竣工验收完成,办理首次登记的手续齐全后,开发建设单位可以申请办理首次登记,后续收到该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首次登记申请,我单位将依法依规加快办理。

回复单位:涞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2023年7月21日
来信主题:  尊敬的涞水县各位领导,我在2016年购买涞水县润城苑B区(西大街南)房产一套,至今已过去7年时间,房本还没有办下来,期间也进行过沟通,一直说现在还无法办理房本。请问各位领导这个事情能否解决,7年时间房本都不给办,按照法律开发商是否违约希望各位领导重视,我的诉求就是尽快能把房本办下来。 2023-07-11 10:04:14
回复: 涞水县润城苑B区由涞水县永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业主反映的商品位于小区2号楼,我局已经为该小区2号楼办理了产权大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登记要求:不动产登记依申请启动,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二)身份证明材料;(三)原不动产权属证书(大证);(四)商品房买卖合同;(五)契税完税凭证。经我局与开发企业联系,涞水县永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已经与业主联系沟通办证事宜,双方已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企业已经开具增值税发票,业主已经缴纳契税,后续业主提交相关资料并到场签字确认后企业将积极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我局在收到登记申请后将依法依规加快办理。

回复单位:涞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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