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人民政府
涞水县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公众留言专栏
涞水县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公众留言专栏
我要留言 信件总数1124件 已受理件数483件 已办结件数641件    2024年第三季度接收公众来信43封,办结36封
来信主题:  各位领导好!我是盛景华庭小区16#楼业主,经过南京大火事件非常后怕,请领导落实一下,盛景华庭16#楼电动车充电桩什么时候建好? 2024-02-24 15:07:20
回复: 您好,针对您反映的情况,东大街社区工作人员已到实地进行了查看,了解相关情况,经核实,保定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签订关于充电桩建构合同,将于3月底前开始动工。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同时,涞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也表示在今后工作中将按照《保定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在审批新建公共建筑,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规划工作中,将其纳入规划设计方案。同时将结合自身职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建成小区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的相关事宜。

回复单位:涞水县城区社区管理办公室
              涞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2024年2月29日
来信主题:  领导,您好!润城苑B区小区内地下停车场收费过高,达到3500每年,而周边其他小区停车位仅为1000左右,明显不合理。而且因收费过高,大量小区业主将车辆停放在小区外围,地面停车场不够停就停在路边,小区前是农贸市场,人流量较大,此举更导致道路拥挤不堪,严重影响民众出行,望上级领导解决车位价格过高问题 2024-02-24 10:06:32
回复: 您好,经核查,依据《保定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保政办发〔2019〕10号)第四条“机动车停车场分为社会资本全额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住宅小区配建、具有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四类,分别采取不同的价格管理形式: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定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保政办发〔2020〕2号第十六条:“停车收费区分不同类型、不同性质,分别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具有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政府定价范围以外的,一律由经营者依据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根据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自主制定停车服务收费标准”住宅小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保定市物业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车辆容纳情况,决定临时停放车辆的进入数量;公安、消防、抢险、救护等特殊车辆执行任务不受限制。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一章第三条: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国家发改委2017年印发的第7号文件《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第一章第三条规定:定价机关应当按照法定的权限制定价格,不得越权定价。综上所述反映人反映的问题,其小区车位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已超出我局职能范围,感谢您的理解。

回复单位:涞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回复时间:2024年2月29日
来信主题:  领导你好,宏美家园5单元202住户,每天晚上都在楼道内给电动车充电,这样有很大安全隐患,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能给解决一下, 2024-02-24 00:43:01
回复: 您好,我大队已责令宏美家园小区物业对该住户电动车进行清理,并加强巡查,及时清理楼道内的电动车,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泰安路社区也立即联系宏美嘉园物业公司负责,上门清理飞线充电问题。社区工作人员与该住户进行了电话沟通,告知其在居民楼内充电属于违法行为,禁止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在家中充电,讲清了危害性和严重性,其表示认可并改正。

回复单位:涞水县消防救援大队
             涞水县城区社区管理办公室
回复时间:2024年2月29日
来信主题:  背景:涞水县盛景华庭小区由保定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目前该公司已经为该小区申请办理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即“土地证”),没有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即“大证”),根据不动产登记相关规定,没有办理首次登记的不能进行转移登记。开发企业工作人员表示,盛景华庭小区尚未完成竣工验收,待竣工验收完成,办理首次登记的手续齐全后,开发建设单位可以申请办理首次登记,涉及竣工验收问题,不属于涞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业务范围。 问题:盛景华庭13号楼16号楼在未进行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已通知购房者收房入住,时至今日13、16楼栋所有消防器材都缺失,同时存在电动车进楼的情况,小区存在重大火灾安全隐患,请相关责任部门实地调查信息,提出解决具体措施,以此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024-02-23 15:21:07
回复: 针对您反映的情况,相关工作人员到实地进行了查看,经核实,保定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签订关于充电桩建构合同,将于3月底前开始动工。其次,东大街社区已约谈小区物业公司,督促物业尽快完善楼内消防设施。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回复单位:涞水县城区社区管理办公室
回复时间:2024年2月28日
来信主题:  各位领导,我反应2017年大赤土村煤改气挖沟钱,至今没有解决 2024-02-20 03:32:40
回复: 您好,经过县发改局工作人员多方核实,中燃公司已按照同施工负责人苑某签订的施工合同将工程款拨付至100%。因苑某未全额支付给程某,造成拖欠问题。目前工程款中燃公司已经拨付,建议反映人直接向苑某追要工资。

回复单位:涞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回复时间:2023年2月23日
来信主题:  您好领导! 润城苑B区天然气什么时候能接通使用。居民现在只能购买罐装液化气,存在安全隐患! 2024-01-18 10:41:11
回复: 经核实,润城苑B区大门口就有预留的市政中压燃气管网,接通市政中压管网属于市场化行为,燃气公司表示随时都可以接通,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公司已与燃气公司就接通市政燃气管网事宜达成共识,下部签订供气合同后,燃气公司派工作人员对该小区内的庭院管道、调压箱检修,对燃气表进行更换,对整个小区内的管网进行打压保压检测,具备条件后方可开卡通气,预计2024年11月中旬完成,已与反映人电话沟通解释。

回复单位: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2024年1月23日
来信主题:  领导你好,我是胡家庄乡东文泉村村民,我家2019年天燃气天燃气补贴到现在也没补, 找多次乡政治管天燃气的王宁,答复是补贴还没发下来,我打听别人家的都都给了,如果没人管,我只能打12345了 2024-01-18 07:10:11
回复: 经核查,反映人所在乡镇于2017年开始实施气代煤改造,由保定市中茂能源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按照省市有关气代煤燃气运行补贴资金拨付流程,每年取暖季结束后,由乡镇政府配合燃气企业对各户取暖季期间的用气情况进行抄表统计,公式无误后报送至发改局;发改局报请县政府拨付补贴款,县财政局将补贴款拨付到发改局后,再由发改局按照各乡镇政府统计金额拨付到乡镇政府账户;各乡镇政府统一拨付到居民银行卡。在每年的抄表过程中,因部分村民取暖季后外出打工未在家中或长期无人居住,在燃气抄表公示期间,没有及时反馈用气情况,导致部分居民户燃气补贴未能及时登记信息发放到位。
针对此问题,由发改局牵头,组织乡镇、燃气企业重新对我县2017-2019年遗漏户居民燃气补贴进行了重新梳理,目前县财政正在积极调剂资金,待资金到位后立即拨付到位。

回复单位:涞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回复时间:2024年1月23日
来信主题:  尊敬的领导您好!因快917列车的停运,导致涞水县城至张坊这段区域没有公交车运行,给该区域内的居民往涞水县城或者张坊方向的出行带来严重不便。希望可以在917暂时不能恢复通车的这段时间内,开通张坊至涞水县城路段的公交班车,为民众出行提供便利。 2024-01-17 13:11:45
回复: 经核查由于张坊大桥断交,临时便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现在也不具备通行条件。经我局多次与北京房山公路局沟通,预计4月份对张坊大桥完成修复即可通行。
目前我县于2023年9月开通的北京公交“涞水快专115”线路正常运营,群众反映良好。下一步,我局将加快灾后回复重建项目建设,尽快回复北京公交917路在我县运营。

回复单位:涞水县交通运输局
回复时间:2024年1月23日
来信主题:  张坊到涞水的917什么时候能通,想去趟涞水太不方便了 2024-01-14 13:38:08
回复: 经核查由于张坊大桥断交,临时便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现在不具备通行条件。经我局多次与北京房山公路局沟通,预计4月份对张坊大桥完成修复即可通行。下一步,我局将加快灾后重建项目建设,尽快恢复北京公交917路在我县运营。

回复单位:涞水县交通运输局
回复时间:2024年1月19日
来信主题:  涞水镇清真寺街往东至大壕坑街道积雪无人清理,给生活在这里的居民带来不便 2023-12-21 20:37:56
回复: 经核实,受强降雪影响,持续低温,导致各个街道积雪严重。涞水镇立即安排各村对辖区内的积雪进行清理。12月22日,南关村组织两委干部及志愿者对南关村辖区积雪进行了清理,其中就包括反映人所述街道。目前已经清理完毕,村民可以正常通行。

回复单位:涞水县涞水镇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2023年12月26日
涞水县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涞水县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312-4522102 邮箱:lsxzfwz@163.com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