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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总数1176件 已受理件数492件 已办结件数684件    2024年第三季度接收公众来信43封,办结36封
来信主题: 江水置换工程安装标准是什么,因为目前百姓自己安装剩余部分花费太大。承受不了
来信时间: 2024-09-09 17:59:22
回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农村供水保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进一步保障农村供水水质安全,今年江水置换工程二期项目在东明义村进行自来水整体改造工程。在村内铺设输水管道,新建集中水表井,接通分水器,安装NB物联网智能水表,接通住户原入户管道供水。按照项目设计要求,施工单位将入户管道铺至住户院墙外,与住户现有旧管道连接。如住户找不到原管道或院内没有入户管道,院墙以内(含院墙)管道沟开挖,管道、龙头立杆购置安装由住户自行解决,也可委托专业施工队完成。

回复单位:涞水县水利局
回复时间:2024年9月14日
来信主题: 各位领导,237洪水已经过去一年,很多水毁公路都修了,但是野三坡都衙到下庄段(南流子段)有部分道路有5个月,一直不修,严重影响群众出行和旅游出行,想问什么时间能修 路通车。
来信时间: 2024-09-09 08:54:42
回复:  经查,省道SLZ9张涿高速都衙连接线K0+500至K13+565段,受强降雨影响,造成部分路基、路面、涵洞、边沟、护栏、路肩墙、拦石墙、护坡等损坏、冲毁,水毁路段总长度5.695公里。共分为两个施工标段进行建设,一标段建设范围K0+500至K0+400,二标段建设范围K0+400至K13+565。目前,一标段现已基本完工通车,剩余沙岭西路口处约20米,待水利部门涵洞项目建设完成后进行路面恢复,目前不影响通行。二标段除K7+760至k8+050段以外的其他水毁路段已完成通车,正在进行附属项目建设。
K7+760至K8+050段原设计为片石混凝土路肩墙,因河道断面及水位发生变化,导致无法进行导流排水,原方案无法施工,经过施工方与设计单位反复沟通,并上报省交通厅,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于6月20日批复变更方案(冀公路[2024]98号),将片石混凝土路肩墙调整为桩板墙结构,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于7月25日批复变更施工图设计(冀公路[2024]151号)。
变更图纸调整完成后,二标段施工单位中交三公局公司认为,变更后桩板墙施工技术难度大幅增加,而施工预算与批复金额差距较大,其无法找到承接此项目的劳务队伍,故完成平台和便道后一直未开展桩板墙实体建设。该路计划于2024年9月27日施工机械进场,我局将督促和协助施工企业尽快开工建设,尽早完工通车。
回复单位:涞水县交通运输局
回复时间:2024年9月14日
来信主题: 从北环到112线的向阳路什么时候能修修啊,路上到处都是补丁,还有破损的沟沟坎坎,非常难走还影响交通安全,这也是县城的一部分啊,政府的领导们就看不见么,多给涞水的城市形象丢脸啊。
来信时间: 2024-08-21 10:03:29
回复:  您好,向阳路改造提升已列入县政府2024年城建规划,正在办理前期手续,该项目南起冲之大街,北至遒城街,全长 2214.74 米,对现状道路及人行道进行整体改造,同步完善雨、污水管网建设,修复城0市绿化,生态及照明系统。现已完成初步设计批复,正在进行施工总承包网上公开招标,预计9月底前完成招标。招标后办理工程规划、工程许可等项目开工手续,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即可进场施工。项目建成后,向阳路基础设施将得到彻底改善,方便居民出行。

回复单位: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2024年8月26日
来信主题: 本应该2023年11月底交房,至今未能交房。恒大出事至今,已多次联系县政府,从一开始的保质保量保交楼到只能6月底毛坯交房(当时去房管局,当着面承诺6月底没问题),现在已8月份。请问领导什么时候能交房?
来信时间: 2024-08-21 08:57:02
回复:  2023年,因恒大集团出现状况,涞水利华公司(恒大集团)同样受牵连,导致在涞水开发的恒大京南半岛项目在建已售项目恒大京南半岛G21、G24两栋楼停工,开发企业无力继续完成后续建设。2023年9月,县政府成立了恒大保交楼专班,负责推进已售未交付项目后续建设。此两栋楼合同约定交付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含精装修),截至2023年11月30日,该项目已达到毛坯交付条件。
该项目合同约定为精装房,因资金受困,不能完成精装,县政府为减少业主损失,拟定建设地下车位给业主作为精装修补偿,2024年3月,地库开始开工建设,因资金紧张,地库建设进展缓慢,县政府多方筹措资金,推动项目建设。现地库已建设完成,正在进行地库以上部分的回填、水、电、燃气等配套设施的接入。预计2024年9月底可交付业主使用。

回复单位: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2024年8月29日
来信主题: 领导好:自我2015年购买嘉兴园b区房屋,佳禾房地产有限公司收取代办房本费用后一直都不通知业主办理产权证一事咨询,现在都过去快10年,一直不给办理产权证。请领导核查,谢谢!
来信时间: 2024-08-19 19:42:45
回复:  涞水县嘉兴园B区由涞水县佳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我局已经为该小区办理了产权大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登记要求:不动产登记依申请启动,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二)身份证明材料;(三)原不动产权属证书(大证);(四)商品房买卖合同;(五)契税完税凭证。
经我局与开发企业联系,涞水县佳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因企业没有为业主开具增值税发票,代收的契税和住宅维修资金没有缴纳到税务和住建部门,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待契税和住宅维修资金问题解决后,我局在收到登记申请后将依法依规加快办理。

回复单位:涞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2024年8月23日
来信主题: 涞水县现在917快半天只有两趟,老百姓去县城办事很不方便,如果打车来回就得花100多元,对城乡经济发展都不利。希望政府与917沟通,让他们多开通车次或开通我们本县张坊到县城的公交车。
来信时间: 2024-08-19 15:39:34
回复:  经查,北京公交在我县主要运营917路和115路,115路为高速直达线路。917路目前每日早晨4:30、5:30、6:30从涞水发六里桥,下午5:30、6:30、7:30从北京六里桥发车到涞水;同时每日从8:30开始到下午5:30,调配区间车辆专线在涞水县城至张坊运营。
因917路公交属于北京公交集团,我县对其经营、路线和班次调整没有管理权限。前期我局主要负责同志带队,多次到北京公交集团进行对接沟通,与北京方面就公交协同发展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研讨。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北京方面的对接协调,通过深入探讨917路公交运行现状需求、设施及运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未来的发展方向,优化现有线路,规范通行需求时间,切实发挥道路交通的客运优势,精准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
回复单位:涞水县交通运输局
回复时间:2024年8月23日
来信主题: 各位领导你们好!我是涞水王村乡这边的,我们王村乡王义路通往义安镇皇甫这条路多年未修缮,马路烂的不成样子了,实在无法通行了,望领导能通知相关部门早日进行道路修缮工作,早日通车。谢谢!
来信时间: 2024-08-19 12:55:59
回复:  经实地查看,王义路部分路面破损,出现大坑,影响通行。经与交通部门沟通,王义路道路修缮项目已申请列入一般债券项目库,并完成了可行性研究,目前正在申请资金支持,预计2026年前资金即可拨付到位,待资金到位后交通局可立即安排施工。
。建议反映人耐心等待,我镇也将持续关注此事,及时了解项目最新进展。

回复单位:涞水镇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2024年8月23日
来信主题: 聚泽园小区的孩子可以上一小吗
来信时间: 2024-08-17 18:47:48
回复:  经查,涞水县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计划已于6月11日在“涞水教育”公众号发布,详细招生原则及范围均已在计划中说明,各校报名时间已逐步开始,请家长及时查阅相关信息。
回复单位:涞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回复时间:2024年8月19日
来信主题: 领导同志们你们好,为什么不用暖气,每年都得去报停?还得交停暖费?这个停暖为什么还需要常年收费?不供暖还得一直费用? 润城苑B区入住这么多年了也不通燃气,用液化气罐又非常危险,请问什么时候通燃气?
来信时间: 2024-08-12 09:47:50
回复:  您好,依据涞水县物价局关于2015年度冬季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涞价管【2015】3号规定:暂停用热的热费收取标准:根据《保定市供热用热管理办法》(保市政办【2014】29号)第46条规定:对具备停热条件的热用户申请暂停供热的,按面积计费总热费的20%收取,恢复用热时不再额外收取费用。2018年涞水县物价局关于2015年度冬季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涞价管【2018】2号规定:暂停用热的热费收取标准:依据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住建厅冀价管【2016】132号文件执行,该文件规定“原则上取消采暖暂不用热收费,具体由各市、县根据当地情况自行确定”2021年涞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冬季县城区集中供热收费标准的通知涞水发改通字【2021】25号规定根据上级会议精神,暂不调整集中供热收费标准,继续执行《涞水县物价局关于二〇一八年度冬季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涞价管[2018]2号)文件中收费标准。

回复单位:涞水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回复时间:2024年8月16日
来信主题: 涞水县富民小区9号楼交房7年了,房产证迟迟不给办理
来信时间: 2024-08-11 23:28:43
回复:    经查,富民小区属于涞水县中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反映人的房屋目前已符合办理不动产证的条件,但我局暂未收到办证申请。我局工作人员联系了反映人,反映人称买房之处便已将契税缴纳给开发企业,但开发企业未为其及时缴纳导致至今未办理不动产产权证书。待企业缴纳完相关税费后,可到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我局收到不动产登记申请后,将依法依规加快为反映人办理。

回复单位:涞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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