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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水县胡家庄乡南辛庄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公示
2024-05-27 返回列表

涞水县胡家庄乡南辛庄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公示

规划说明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南辛庄村村域全部国土面积,面积为84.34公顷。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近期至2025年。

三、村庄发展定位

以现代高效农业为基础,以休闲观光农业、绿色有机农业为特色,以农产品加工流通、商贸服务为配套的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四、国土空间布局

依据上位规划,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52.52公顷,划定生态空间0.04公顷,农业空间63.86公顷,建设空间为20.43公顷。

五、国土空间管制

1、耕地保护

(1)本村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52.52公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

(2)南辛庄村一般耕地 0.66 公顷,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占用耕地;确需占用的,应提出申请,经村委会审查同意后,按程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3)未经批准,不得在园地、商品林及其他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活动,不得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采矿、取土等活动。

(4)应按规定要求新建设施和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并采取措施防止对土壤耕作层破坏和污染。

2、建设空间管制

村庄建设空间面积为63.86公顷,南辛庄村规划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 18.53 公顷。严格执行村庄规划。

(1)村内划定宅基地 9.89 公顷,新申请宅基地面积控制在200平方米以内,应在划定的宅基地建设范围内,且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

(2)经营性建设用地调整由村委会审查同意后,按程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3)不得占用交通用地建房,房屋排水接口需经村委会确认后再进行建设。垃圾收集点、公厕等基础设施用地及文化活动站、卫生室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村民不得随意占用。

3、防灾减灾

(1)村民的宅基地选址和住房建设须避让自然灾害易发地区。

(2)村庄建筑的间距和通道的设置应符合村庄消防安全的要求。

(3)绿地、广场等作为紧急疏散场所,应严格控制建设质量。

六、产业发展布局

规划形成:“两轴·五区”的产业布局结构,融入区域产业发展格局。

两轴:依托涞定路形成商贸服务发展轴,承接胡家庄乡的产业外溢,重点发展商贸服务与农产品流通产业;依托村庄东西向主路,形成休闲农业发展轴,重点发展休闲农业、农庄民宿等。

五区:分别是高效农业种植区、休闲农业发展区、绿色农业种植区、商贸物流发展区、村民生活区。

七、农村居民点布局

规划村庄建设用地18.53公顷,其中包括居住用地9.89公顷,公共服务设施0.61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4.61公顷,仓储用地1.68公顷,道路场站用地0.98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67公顷,公用设施用地0.09公顷。

八、道路交通规划

村庄道路系统分为主路、支路和巷道三级。东西向主路主要担负村庄内部道路与过境交通的衔接功能,拓宽至 6 米;支路担负村庄内部主要交通功能,扩宽至 4 米;巷道连接村内支路至各户的的道路,规划确定的宅间道路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控制。

九、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按照《河北省村庄规划技术规范》要求,南辛庄村规划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包括:村委会、卫生室、村民活动广场、文化活动室、便民商店、物流配送点。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6月25日 反馈方式:书面形式,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312-4660585                           联系地址:胡家庄乡人民政府


附件:

涞水县胡家庄乡南辛庄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公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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