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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水县民政局2024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工作方案
2024-07-10 返回列表

涞水县民政局

2024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工程工作方案

按照省、市、县2024年民生工程总体安排部署,为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提升居家养老的安全性、便利性,不断增强特殊困难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突出室内行走便利、如厕洗澡安全、厨房操作方便、居家环境改善、智能安全监护、辅助器具适配等改造方向,按照自愿、安全、便利、经济的原则,因地制宜、因户施策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满足其居家生活照料、起居行走、康复护理等需求。

二、年度目标和资金来源

(一)年度目标。支持35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改善居家生活照料条件,提升居家养老生活品质。

(二)资金来源。采取省级补贴,县级配套的方式做好改造资金保障。其中省级按照每户1000元标准予以补贴,县级根据实际需求同步做好配套资金保障。补贴资金由县统筹用于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三、完成标准

根据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际状况,逐户制定改造方案,按照方案完成全部改造任务,逐户组织验收并移交老年人家庭使用。

四、重点任务

(一)建立改造台账。改造对象所指特殊困难老年人为: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和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已完成以上人群家庭适老化改造可按照相关要求和本地经济条件,逐步将改造对象范围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民政部门要会同卫健、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组织改造申报和资格审核工作。资格审核要重点突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类型、年龄、身体状况等因素。失能老年人需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国家标准进行评估,且认定为轻度、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采取政府补贴方式已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家庭床位改造或列入2024 年改造支持范围的不再重复支持。对于符合改造条件且计划纳入今年改造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要逐个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详细任务台账》,组织填报《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档案》。严禁将不符合改造条件的人员纳入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民生工程任务。

(二)明确改造项目。采取政府补贴方式对7个基础项目进行改造。老年人可自愿申请改造其中某项或全部7个项目,除基础项目外也可个人出资对其他项目进行改造。7个基础项目分别为:1.地面改造(2项),①防滑处理:在卫生间、厨房、卧室等区域,铺设防滑砖或者防滑地胶,避免老年人滑倒,提高安全性;②高差处理:铺设水泥坡道或者加设橡胶等材质的可移动式坡道,保证路面平滑、无高差障碍,方便轮椅进出。2.卧室改造(1项),③安装床边护栏或抓杆:辅助老年人起身、上下床,防止翻身滚下床,保证老年人睡眠和活动安全。3.如厕洗浴设备改造(2项),④安装扶手:在如厕区或者洗浴区安装扶手,辅助老年人起身、站立、转身和坐下,包括一字形扶手、U形扶手、 L形扶手、135°扶手、T形扶手或者助力扶手等;⑤配置沐浴椅:辅助老年人洗澡用,避免老年人滑倒,提高安全性。4.老年用品配置(2项),⑥手杖:辅助老年人平稳站立和行走,包含三脚或四脚手杖、凳拐等;⑦防走失装置:用于监测失智老年人或其他精神障碍老年人定位,避免老年人走失,包括防走失手环、防走失胸卡等。

(三)遴选改造机构。切实增强紧迫感,超前谋划、尽早准备,尽快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选定有资质、有能力、有经验的改造机构;进行多方比价,选用价格合理、质量合格的产品,严禁违反经费使用有关规定。选定改造机构后,进行专题培训,组织学习《专项工作方案》和和有关政策措施,提出具体要求、明确方法步骤,确保改造程序、标准符合要求。

(四)做好入户评估。入户评估是做好居家适老化改造的基础性工作,原则上由县民政部门指导改造机构组织实施,根据改造台账逐一入户讲清改造政策,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房屋结构的安全性、改造项目的可实施性以及老年人家庭的改造需求进行综合分析评估,与老年人家庭协商确定改造项目制定改造方案。对改造机构制定的改造方案逐个审核确认,确保改造价格公平合理,确保改造项目安全实用。严禁不考虑个体差异、一个模式改到底。

(五)抓好改造实施。改造方案经民政部门审核后,交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改造施工和适配。加强改造实施过程监管,督促指导改造机构选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符合老年人身体特点的物资、产品、器材,确保改造经济适用;要提升工作效率,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基础上缩短工期,最大程度减少对老年人正常生活的影响;改造施工前、完工后要拍照留存并记入改造档案;改造完成后要签署设施维护维修和安全使用协议。严禁不考虑老年人身体状况和家庭照护情况,配备不适用的产品和设施设备;严禁超范围进行补贴改造;严禁挤压经费、贪快求快,造成改造不彻底等问题。

(六)加强检查验收。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完成后,及时组织检查验收。重点查看改造内容与改造方案是否一致,改造项目是否方便老年人使用,适老化设施、器材安装是否牢固,配置的老年用品尺寸、规格、材质是否符合要求等。对于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督促整改,对改造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严肃进行处理,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五、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2月底前)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解年度任务,完善改造内容,细化工作流程,提出落实举措。召开会议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做到早谋划、早行动。

(二)推进实施阶段(2024年3月-10月)

3月底前,组织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申报,进行资格审核认定,建立改造任务台账。

4月底前,按照政府采购规章制度择优遴选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上门评估,逐户确定改造方案,按照“一户一档”建立改造档案。

9月底前,按照改造方案,逐户进行适老化改造,完工一户、验收一户、交付一户。

10 月底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三)考核评估阶段(2024年11月-12月)

组织考核评估,开展检查核查,确保高标准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将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组织推动、牵头科室具体落实。要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加强协作配合,定期调度进展,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任务。

(二)加强工作衔接。充分认清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持续时间长、涉及人员广这一特性,充分做好年度工作衔接,持续落实既定的改造补贴标准,确保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能够公平享受到改造补贴政策。

(三)完善制度措施。逐户建立改造档案,确保可检查、可追溯,要建立调度、通报、督导三项工作机制,每月25日前向市民政局报送工作进展台账和月工作总结。

(四)做好政策宣传。加大对适老化改造工作的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实效。利用报纸、电台、网络等多种媒体,有计划、有重点的组织开展宣传报道,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支持适老化改造,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涞水县民政局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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