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公安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3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依托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机构智能、工作动态、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等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2023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明确专人负责做好信息发布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的审核与管理,严格对照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重要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配合县政府网站做好相关栏目维护工作,及时更新充实政务信息,做好公开信息权威准确,获取便捷。 (五)监督保障。我局强化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考核相结合,扎实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有序、规范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县公安局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通过多种公开渠道和形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水平有所提升,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信息公开的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2024年,县公安局将从以下三方面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组织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文件规定,努力提高全局工作人员的主动公开意识和业务素质。二是在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前提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精神,扩充公开内容,并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全力为群众提供便利。三是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不断丰富公开的方式方法,推动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县公安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