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县政府《关于报送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2023年,县医保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医保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人民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办事效率,以公正便民、廉洁廉政为基本要求,切实推进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了对行政权力的民主监督,方便了群众办事,有力地促进了医保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平台建设情况概述。为确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涞水县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医保局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的同时,结合医保工作实际,了解群众需求,拓宽公开范围,不断加强工作保障机制。建立“涞水县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 (二)主动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事项模块更新了政策法规、事前公开、事后公开、权责清单等信息,及时在网站上发布各类通知、检查、工作动态等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2023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20条,公众号等其他新媒体发布医保政策、法律法规、工作动态等信息共10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均为0。 (四)政府信息管理。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局办公室指定专门人员管理此项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与上级对接,形成了上下联动、覆盖面广的信公开网络体系,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概述。局办公室指定专门人员对网站信息进行监督管理,保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进展,但依然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质量有待提高;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积极性有待提高,信息公开数量有待增加。 在以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和实效,细化和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多公开群众切实关心关切的实事,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满意度。加强业务人员政务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通过思想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通过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 年,我局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