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依托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机构职能、工作动态、部门财政预决算、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行政执法信息等,开设公共文化服务专栏,公开公共文化服务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2023年,我局新收依申请公开37件,上年结转0件,办结37件,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2023年,我局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保密意识,严格遵守政务信息公开“三审制”,在政务信息发布前均进行保密审查,最大程度避免错字、漏字现象,对涉密涉敏信息进行技术处理后再发布。我局全年围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不动产登记工作,不断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2023年,我局在自然资源领域栏目基础上持续优化,坚持以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为指引,积极配合县政府网站做好相关栏目维护工作,及时更新充实政务信息,做到公开信息权威准确,获取便捷。 (五)监督保障方面。2023年,成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各项工作分工,压实责任,并巩固完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抓总、各股室密切配合”的工作体制,真正做到机构、人员、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位。明确专人负责网上日常监测,排查公开不及时、信息有误等情况,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规定,积极履行公开职责,压实责任,认真抓好业务人员学习培训,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依法申请公开工作,继续加强学习,认真全面掌握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的通知》,不断规范和完善办理程序,提高办文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我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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