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统计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涞水县统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畅通政务公开渠道,丰富政务公开形式,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统计局扎实推进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发布我局政府信息,确保依法、准确、及时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县信息申请公开有关规定。2023年,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规范政府文件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在拟定公文时,明确政府文件信息公开属性,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要求,积极配合县政府网站做好相关栏目维护工作,及时更新充实政务信息,做到公开信息权威准确,获取便捷。 (五)监督保障情况。深入贯彻落实《涞水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和常态化监管,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业务人员素质需进一步提高;需进一步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二)改进措施: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丰富网站内容;组织业务人员积极参加统计专业培训的同时认真开展自学,努力业务素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我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