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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31 返回列表

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保定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组织保障,畅通公开渠道,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有序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提升主动公开质效。编发《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涞水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的通知》,拓宽主动公开范围,将市场主体、减税降费、强化扩大有效投资、财政资金、生态环境、疫情防控、稳岗就业等信息全部纳入主动公开范围,加大公开力度,及时主动公开重大会议等信息。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在涞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开设依申请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畅通信函、当面申请等渠道。严格按照《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完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流程,推行标准文本,强化法律顾问参与答复审查机制,规范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2022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7件,其中,办结19件,结转20238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按照《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县政府文件信息公开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拟定公文时,明确政府文件信息公开属性,规范县政府文件信息公开审查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质量和效率。开设行政规范性文件专栏,并标注有效性,便于公众查询使用。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涞水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推荐的版面进行设计,及时更新充实政务信息,做到公开信息权威准确,获取便捷。持续强化对全县政务新媒体监管力度,安排专人每天积极开展政务新媒体监测、管理,并且不定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及时更新政务新媒体账号内容。

(五)强化监督保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分解工作任务并督促落实。按照《保定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涞水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相关要求及平时工作情况对各单位开展工作考核,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和常态化监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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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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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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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政策解读存在滞后性,解读方式需进一步丰富。二是对乡镇、部门工作指导和督促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仍需进一步深化。

2023年,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针对存在的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全力保障解读材料时效性,力求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核,同步发布;运用图文、图表、动漫、视频等,丰富解读方式,提高解读精准性。二是强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准确把握,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县重要政策落实落地,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提升利企便民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年全县各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附件:

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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