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订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订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二)法制股 (三)税政一股 (四)税政二股 (五)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 (六)收入核算股 (七)纳税服务股 (八)征收管理股 (九)风险管理股 (十)财务管理股 (十一)组织人事股 (十二)机关党委 (十三)纪检组 (十四)信息中心 (十五)第一税务分局 (十六)第二税务分局 (十七)城区税务分局 (十八)石亭税务分局 (十九)永阳税务分局 (二十)三坡税务分局 三、办公地址: (一)县局机关:府前街135号 (二)第一税务分局:冲之大街130号 (三)第二税务分局:德成路138号 (四)城区税务分局:德成路138号 (五)永阳税务分局:德成路138号 (六)石亭税务分局:涞张路公路段16号 (七)三坡税务分局:三坡镇庄子大街(三坡派出所北侧) 四、联系电话:4523209 五、负责人:杨旭 六、工作时间:冬季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