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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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村镇人民政府
2024-07-09 返回列表

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区委、区政府的决定和命令,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内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党的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

(二)负责编制辖区内经济社会和建设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村镇规划建设,乡村道路修建及养护,做好农村环境建设,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

(三)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组织农民学习实用技术,指导建设主导产业示范点,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落实惠农政策,增加农民收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耕地保护、防汛抗旱、动植物防疫、农产品和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五)负责土地承包合同的管理工作。

(六)做好外出务工人员培训工作,引导农民多渠道就业。

(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工作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工作。会同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做好防灾减灾、五保供养、优抚安置、扶贫救济、低保、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

(八)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安全生产、防火防汛、市场监管、劳动监察、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工作。

(九)负责辖区内精神文明建设,组织群众性文化、体育和各类教育活动。

(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理能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教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

(十一)负责党团组织建设、村级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及人大、群团、国防教育、兵役、民兵等工作。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

(十二)按规定权限和程序,配合相关部门管理辖区内的规划管理、城镇管理、房产管理、土地使用(征收、出让)、拆迁和开发等工作。

(十三)负责优化辖区投资环境,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及涉外经济活动,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审核投资项目。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安全发展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三、办公电话:4683199

四、办公地址:涞水县娄村镇政府街1号

五、负责人:王诗皓

六、工作时间:冬季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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