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涞水县委宣传部 涞水县文联 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涞水县分局 涞水县融媒体中心 关于举办“生态涞水·美丽家园” 2022年生态环境主题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 通 知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广大摄影爱好者: 为进一步诠释和表现生态文明时代主题,激励广大摄影爱好者创作符合人民群众精神需求、富有时代特征和涞水特色,反映并倡导“生态涞水·美丽家园”主题的优秀原创摄影作品,在2022年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中共涞水县委宣传部、涞水县文联、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涞水县分局、涞水县融媒体中心联合举办“生态涞水·美丽家园”摄影作品征集活动。 “生态涞水·美丽家园”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来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系列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全民生态文明观、绿色发展观、环境道德观、环境法治观和环境素养观,展现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成就,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通过向社会征集生态环境保护主题摄影作品,从不同视角反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人民群众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不断创造并享受美好自然生态环境,展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后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主办单位:中共涞水县委宣传部、涞水县文联、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涞水县分局、涞水县融媒体中心 协办单位:涞水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涞水县摄影家协会 1、展现涞水绿水青山、蓝天碧水等自然景色的摄影作品,展现美丽家乡、美好家园不同时期的前后对比照片,直观反映党的十九大以来涞水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全面展现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2、反映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社会各界采取的积极环保行动及背后的故事;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艰苦奋斗的生态环保人、志愿服务者工作场景及背后的故事。 3、绿色生活主题。在践行低碳出行和绿色消费等生活方式的新风尚、新气象和群众身边生态文明创建中涌现出的新典型。 4、绿色发展主题。在绿色产业、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农业、循环经济、节能减排、秸秆综合利用等方面的新亮点、新业态。 (一)作品要求 1、投稿作品电子文件须为JPG格式,图片大小不低于3兆。拍摄设备不限,手机、相机均可。参赛作品注明拍摄时间、地点、拍摄内容、作品标题、简短文字说明、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拍摄地点仅限于涞水县。 2、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的图片数量在10幅以内,不得加LOGO、水印、修饰性边框。照片须保留其原始信息,对于不能提供原始照片信息的照片,视为无效作品。 3、投稿作品须为投稿者本人拍摄,作者对作品拥有独立的、完整的著作权。如有抄袭、雷同等情况,视为无效投稿,相关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4、不得对投稿作品原始影像删改、添加、技术合成等。可适当对作品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及构图剪裁进行必要的后期处理。 5、投稿作品将视为作者默认同意组织单位用于相关生态环境公益宣传。 (二)评选规则 1、主题鲜明、内涵丰富、思想性强。 2、创意独特、构思精巧、富有感染力。 3、技术运用得当,视觉效果出色。 4、优先考虑有纪念意义或者宣传意义的作品。 (三)权责说明 1、投稿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若有第三方对图片中的人、建筑或者其他事物提出权利方面的声明或不满,投稿者应对图片引发或者可能引发的法律事务承担全部责任。 2、本次活动不收费,不退稿。投稿人一旦上传作品,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则。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律取消资格。 3、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四)注意事项 1、投稿人上报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并保持通讯畅通。 2、因投稿人未能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而导致未能收到相应获奖证书的,责任由投稿本人负责。 投稿时请以打包压缩形式发送至邮箱stjdjb2022@163.com,邮件标题以“作者姓名+摄影作品投稿”格式命名上报。咨询电话: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涞水县分局党建办 李海燕 4898826 征稿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5月27日 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作品奖20名;组织奖1个。 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主办、协办单位共同邀请摄影专家进行评选。获奖作品将在“美丽生态涞水”公众号进行推送,并在县域内进行巡回展出。 入选奖励: 一等奖:一等奖/荣誉证书+价值1000元的奖品 二等奖:二等奖/荣誉证书+价值800元的奖品 三等奖:三等奖/荣誉证书+价值500元的奖品 优秀奖:优秀作品奖证书+价值200元的奖品 组织奖:奖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