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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组织召开涞水县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暨涞水县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的公告
2021-05-14 返回列表

涞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组织召开涞水县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暨涞水县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以及《河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经县政府同意,我局决定组织召开涞水县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暨涞水县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531日上午9:30 

地点:县发改局二楼会议室

二、 听证方案要点

1.建立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上下游联动机制,当河北省调整上游管道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变化幅度达到或大于0.05元/立方米时,启动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由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联动公式计算居民到户销售价格联动调整额,制定居民用气到户销售价格联动调整方案,调整方案报政府审定批准后,对外公布实施

2.实施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阶梯价格制度,按照满足不同用气需求,将居民用气量分为三档,其中第一档为户年用气量360立方米以下(含360立方米),第二档为户年用气量361-500立方米(含500立方米),第三档为户年用量501立方米以上。各阶梯气价实行累计加价制度,其中第一档为2.68元/立方米,第二档为2.83元/立方米,第三档为3.01元/立方米。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不包括集中供热用气),以及未实现抄表到户的合表用户,气价水平按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执行,2.76元/立方米。阶梯气价以年为周期确定,年度用气量未达到阶梯气量标准的跨年不结转。煤改气用户和壁挂炉取暖用户,不实行阶梯价格

、听证参加人

(一)主持人

康建国  县发改局副局长

)消费者:

李学臣  涞水镇东关村村民

代小龙  义安镇刘皇甫村村民

褚昆元  东文山乡东文山村村民  

庞星远  蓝波圣景小区居民

    涞水镇北涧头村村民

王术臣  石亭镇北庄村村民

张增山  王村镇辛庄头村村民

张建军  明义镇东官庄村村民

(三)经营者:

史红彪  涞水中燃天然气有限公司总经理

(四)相关部门、社会组织

吕锁军  县委办主任科员

李宗岳  县政府办科员

    县人大财经工委副主任

赵志军  县政协社会和法治委员会主任

刘道利  县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检查股股长

瞿黎明  县消协秘书长

刘时然  河北振功律师事务所律师

(五)听证人:

    县发改局科员

    县发改局科员

沈雅静  县发改局科员

(六)旁听人:

李连启  涞水镇东关村村民

   东文山乡淮河村村民

张建华  蓝波圣景小区居民

涞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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