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召开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听证会的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以及《河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按照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发改价格〔2014〕888号)和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水价定价机制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县政府同意,我局决定召开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12月18日上午9:30 地点:县住建局三楼第二会议室 二、 听证方案要点 将水价设置三个阶梯,第一阶梯水量基数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原则上按居民家庭每户月用水量不超过10立方米确定(含10立方米);第二阶梯水量基数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水需求,原则上按居民家庭每户月用水量不超过15立方米确定(含15立方米);第三阶梯水量基数为超出第二阶梯水量的用水部分。一、二、三阶梯水价级差按基本水价1:1.5:3的比例进行收费,统计周期为一年,居民家庭户年度用水量在第一级水量内的执行基本水价,超过第一级的水量执行第二阶梯水价,超过第二级的水量执行第三阶梯水价。 三、听证参加人员 (一)消费者(8人):杨春录、董广雷、梁宝玲、胡争争、苏超、王士利、王东、王术奇 (二)经营者(1人):张东利 (三)政府部门、社会组织(7人):张振辉、郭帅华、张蓓、郑丽、刘时然、霍彦、王莉 (四)听证人(3人):沈雅静、王聪、王宇 (五)旁听人(1人):周建军 涞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