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涞水县基准地价局部更新成果的公 告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27号)要求及我县土地市场客观需求,对现行基准地价进行了局部更新,补充完善了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体系。该成果按有关规定举行了成果听证,通过了市级验收。为使该成果有效服务于我县土地市场,完善地价管理体系,促进土地精细化管理,优化城市供地结构,提升城市服务功能,特批准公布本次涞水县基准地价局部更新成果,自公告之日起实施。 附件:涞水县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成果
涞水县人民政府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