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告广大参保人员: “社会保障卡”是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和异地就医结算的必备凭证,应妥善保管并优先使用。 已激活社保卡的人员,须持社保卡就医;尚未领取或未激活社保卡的人员,可持医保卡就医; 无社保(医保)卡的人员,暂持身份证、原合作医疗证之一就医。 请广大参保人员相互转告。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