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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7月15日在县级以上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的通知
2017-07-15 返回列表

关于7月15日在县级以上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公告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
  根据河北省政府办公厅电话通知精神,要求我市县级以上政府门户网站于7月15日发布国务院第二督查组关于在河北省设立热线电话的公告,公告发布截图报省。
  请各县(市、区)政府网站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及时、准确发布此公告,并将公告发布的截图通过政府外网办公系统反馈到市政府网站管理中心,由市网站管理中心汇总统一报省政府办公厅。
  附:国务院第二督查组关于在河北省设立热线电话的公告

保定市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2017年7月14日       

 

  附:国务院第二督查组关于在河北省设立热线电话的公告

国务院第二督查组
关于在河北省设立热线电话的公告

  按照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的统一部署,国务院第二督查组于2017年7月17日至24日对河北省进行实地督查。为便于广大群众反映问题和意见建议,国务院第二督查组设立热线电话。热线电话号码为0311-87804000、0311-87804004,开通时间为2017年7月15日至24日的每天上午8时至晚上8时。欢迎广大群众重点围绕企业和群众办事难、涉企乱收费、民间投资门槛高、创新创业政策不落实、民生保障不到位等方面反映问题线索,对政府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国务院督查组对来电群众个人信息和来电内容将严格保密,对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将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研究办理。

国务院第二督查组   
2017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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