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9〕7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6〕21号),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巩固脱贫成果,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思想和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精准脱贫,加快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 (二)编制的必要性 根据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通知》(冀财农〔2018〕65号)通知要求。结合我县脱贫攻坚实际情况,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加大统筹整合和资金投入力度,优化涉农资金使用机制,集中财力办大事、办实事,确保我县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三)年度脱贫任务 根据我县年度脱贫任务基本情况,确保2019年590户1757人脱贫出列的目标计划全面提高涉农资金配置和效率。 (四)预期综合效果。 通过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的投入,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激发我县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实现贫困户产业项目多点支撑,提升贫困群众致富能力,稳定增加贫困人口收入和村集体经济收入,确保完成年度脱贫目标。 二、整合资金范围及规模 截止四月底,我县应纳入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到位总计18509.48万元。根据国家和省财政、扶贫部门《关于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整合资金做到“因需而整”。根据我县脱贫攻坚实际情况,拟整合财政涉农资金9971万元。 (一)中央资金7055.88万元,2019年允许整合的各类中央资金:7055.88万元,实际整合各类中央资金:5215.42万元。其中:中央专项扶贫资金5066万元,①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的通知,冀财农[2018]148号:3746万元;②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通知,冀财行[2018]57号:57万元;③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通知,冀财农[2019]63号:1263万元(含以工代赈资金56万元)。④其它部门资金150万元,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冀财农[2018]152号:150万元。 (二)省级资金9273.6万元,2019年允许整合的各类省级资金:9273.6万元,实际整合各类省级资金:4085万元,其中:省级专项扶贫资金4035万元,①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省级扶贫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冀财农[2018]186号:3691万元;②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通知,冀财农[2019]25号:319万元。③关于调整2019年省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奖励资金)的通知,冀财农[2019]79号:25万元;④其它资金50万元,关于提前下达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冀财农[2018]166号:50万元。 (三)市级专项扶贫资金670万元,(其中: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扶贫发展资金:670万元),保财农[2018]98号:670万元。 三、建设任务 根据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需要,并结合2018—2020年扶贫项目储备库和部门实地勘查的情况,按照“因需而整”的原则编制了《涞水县2019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扶贫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总投资概算9971万元,主要涉及六大类扶贫项目,具体编制情况如下: (一)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概算3892万元 (1)道路硬化项目 该项目安排资金2302万元,涉及7个乡镇27个贫困村。主要建设内容:道路硬化约14.3万平米。项目完工后能有效改善7个乡镇26个贫困村6210户18093人出行难问题,其中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1025户1837人。 实施单位:涞水县交通局 (2)水利设施项目 该项目安排资金482万元,涉及9个乡镇30个村。主要建设内容:打井11眼,机井配套15台套,机井房31间,蓄水池2座,铺设管道29782米,维修改造渠道2253米。项目完工后能有效改善9个乡镇30个贫困村8674户26656人安全饮水及灌溉,其中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1140户2140人。 实施单位:涞水县水利局 (3)贫困户厕所改造项目 该项目主要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厕所进行改造,涉及全县丘陵、平原建档立卡贫困户3526户,需安排资金400万元。 实施单位:涞水县农业农村局 (4)贫困村路灯项目 该项目主要涉及三坡镇、九龙镇、赵各庄镇、龙门乡、其中口乡、石亭镇、东文山乡、娄村镇、永阳镇、一渡镇等乡镇65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共需安装路灯2328盏,每盏2800元,共需安排资金652万元。项目实施后能够有效改善全村农户出行照明问题,其中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1175户2639人。 实施单位:扶贫办 (5)水利设施项目56万元 九龙镇峨峪村新建、修复农用灌溉水渠1800米,每米166元;灌溉渠挡墙900米,每米288元,需安排资金56万元。项目完成后可有效缓解峨峪村286户822人灌溉用水问题,其中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7户8人。 实施单位:涞水县发改局 (二)产业项目总投资概算5992万元 (1)涞水县房涞扶贫产业基地项目 该项目占地21.6亩,投资概算173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生产厂房17507.2平方米,生产科研区9155.45平方米。项目实施主体为开发区管委会,按照资产收益扶贫模式,拟从北京引进劳动密集型企业入驻产业园区开展产业合作。按照每平米每天租金0.3元测算,每平米年收取租金109.5元,新建生产厂房和生产科研区共计26662.65平米,形成的资产收益预计带动16个贫困村,797户1743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预计户均增收不低于800元。该项目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归西营房、车厂、庞家河、包家坟、娄村、宋各庄、王各庄、龙安、西龙泉、北龙泉、东车亭、十里铺、西车亭、上安北、下安北、安妥岭等16个村村集体所有。 实施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2)涞水县桑产品深加工项目 该项目依托“涞水中葚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资产收益扶贫模式,投资概算40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设施农业温室大棚及桑叶茶深加工生产线。项目建成后,按照涞水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工作方案》的通知(涞字〔2019〕28号)中草药种植、农产品加工业的投资回报率9%提取收益资金,形成的收益可带动永阳镇3个贫困村,44户86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预计每户增收不低于600元。该项目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归永阳镇幸福庄村、东洛平村、丛西村村集体所有。 实施单位:涞水县农业农村局 (3)贫困户产业补贴项目 根据贫困户意愿实施“因户施策、精准扶贫”,针对贫困户发展种植、养殖项目给予到户产业资金补贴,主要补贴项目为玉米作物、小麦作物、花生种植、豆类种植、核桃栽植、板栗栽植、苹果栽植每亩补贴200元;养猪每头补贴100元;鸡、鸭、鹅养殖补贴每羽补贴2元;养羊每只补贴100元;牛、驴养殖补贴每头补贴300元,涉及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7414户14113人,安排补贴资金257万元。 实施单位:涞水县农业农村局 (4)光伏电站联建项目 2018年度,县发改局、扶贫办根据上级要求,再次申报了2019年度光伏电站联建项目,建设地点初选东洛平、木井、三合庄村三个村,总规模4810千瓦,对应688户贫困户,项目完成后户均增收1800元,每瓦按照6元测算,安排资金3000万元。 实施单位:涞水县发改局 (5)涞水县利众肉羊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 涞水县利众肉羊农民专业合作社位于涞水县南郭下村东,主要以肉羊养殖及繁育为主,此次按排资金207万元,主要用于羊舍建设等项目。项目建成后,按照涞水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工作方案》的通知(涞字〔2019〕28号)设施农业、养殖业的投资回报率5%提取收益资金,形成的收益可带动义安镇3个贫困村,44户86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预计每户增收不低于300元。该项目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归义安镇北高洛村、南义安村、北义安村村集体所有。 实施单位:涞水县农业农村局 (6)山南村红色旅游扶贫项目 九龙镇山南村交通区位优越,白草畔景区高速出口位于村内,龙门天关、鱼谷洞、百里峡、白草畔等几处野三坡知名景区全部座落于该村的周边,此次红色旅游扶贫项目安排资金240万元,该项目实施后可增加就业岗位20余个,通过教育培训、接待、拓展等项目带动该村建档立卡贫困户7户15人,预计每户增收不低于300元,该项目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归山南村集体所有。 实施单位: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7)安妥岭村板栗产业项目 其中口乡安妥岭村位于涞水县城西部,山地多耕地少,林果产业资源丰富,该村现有板栗种植500亩,今年秋季计划发展板栗200亩,共需购置苗木8000棵,每棵约45元,计划安排资金36万元,该项目挂果后产生的经济效益主要用于增加村集体收入,形成的固定资产归安妥岭村集体所有。 实施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8)土地托管农机设备购置项目 为培养打造新型农民队伍,创新农业经营方式,着重解决无劳动能力建档立卡贫困户土地“谁来种地”问题。安排现代化农机设备资金112万元,依托“涞水县立龙小麦种植专业合作社”开展家庭农场试点项目,采用园区务工、土地流转和资产收益分红模式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该合作社目前已流转土地960亩,主要经营小麦、黏玉米农作物,直接带动了21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稳定增收,其中产业园区就业4人,土地流转涉及17人。为实现家庭农场农耕现代化,需购置一批现代化农机设备,项目完成后,形成的设备资产归村集体所有,合作社针对义安镇辖区无劳动能力的160户220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土地进行筛选,采取耕地托管、代耕代种扶贫模式,项目完成后预计带动义安镇辖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30户左右,预计户均增收300元,形成的固定资产归北义安、南高洛、西义安等三个村村集体所有。 实施单位:涞水县农业农村局 (三)安排雨露计划补贴资金60万元 2019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贴,涉及全县15个乡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按每人每学期补贴1500元测算,补贴400人次,共需安排资金60万元。 实施单位:扶贫办 (四)安排到户小额贷款贴息资金27万元 经扶贫办、金融办统计,目前贫困户小额贷款总量为609.4万元,按照利率4.35%比例给与贫困户全额贷款贴息,需安排贴息资金27万元,为14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日常生产经营性贷款贴息。 实施单位:扶贫办 金融办 四、项目实施 (一)项目申报 根据我县“十三五”扶贫规划、年度脱贫计划,以贫困村为主体,项目由各乡(镇)汇总后上报至各相关部门,各相关部门科学制定本部门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实施方案,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部门申报情况,汇总后报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二)项目论证 我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由项目牵头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机构进行评估论证。 (三)项目审核 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项目库中选取项目,报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以领导小组名义正式行文批准实施。 (四)项目公示 涉农资金整合项目经扶贫领导小组审批后,在县政府网站、电视台和乡镇、村公示栏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五)项目实施 涉农资金整合项目经公示后,项目牵头单位尽快按程序和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按期完工。 (六)项目验收 扶贫项目实施完毕后,项目建设方先开展自验,不符合标准的及时整改,自验合格的项目由建设方向实施单位提交验收申请。实施单位成立验收小组或聘请第三方开展验收,验收合格后报送审计部门进行决算审计。 (七)资金拨付 扶贫项目验收合格的,由实施单位向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递交资金拨付申请。经批复后将请示转至财政局,财政局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拨付资金。 五、组织保障 (一)按机构改革方案调整涞水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完善脱贫工作组织保障。 (二)加强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经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应及时进行县级公告;相关乡镇、村在收到项目实施方案后应及时予以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和绩效目标、带贫减贫机制等。 (三)各有关乡镇政府负责做好项目实施过程的服务和协调工作。 (四)扶贫项目资金属于政府采购或招投标范围的,严格执行《采购法》或《招投标法》。 扶贫监督电话:12317 监督电话:4538561 附件1.涞水县2019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领导小组 2.涞水县2019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清单 3.涞水县2019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项目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