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人民政府
涞水县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公众留言专栏
涞水县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公众留言专栏
我要留言 信件总数1124件 已受理件数483件 已办结件数641件    2024年第三季度接收公众来信43封,办结36封
来信主题:  回迁户的心声 王江县委书记,您好,请您关注一下涞水县冲之中学北面边城家属院旧改(棚改)区拆迁难的热点问题。好期待。 涞水县古塔街(冲之中学北面)边城家属院,是一个老旧小区,棚改拆迁已经过去了五、六年了,拆迁户大约二、三百户人家,当年,拆迁户积极配合县政府老旧小区棚改拆迁工作,至今,回迁楼未建,很多人无家可归。等待回迁的老年人在外面租房,没人愿意租给,怕高龄老人出现意外;等待回迁的婚龄人,买不起高价商品房,只能到处租房,不稳定;租房的承租户随时都有被房东涨租金、卖房子等因素影响,导致不能继续承租房子,到处搬家,居无定所。诉求县委县政府领导尽快着手解决我们这些人的困难吧。跪谢。 2020-01-13 20:49:07
回复: 经县政府批准,此片区列入2014年旧城改造计划,并由合肥盛荣地产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实施。2014年7月14日依据涞府〔2011〕85号文开展征收工作。2014年10月21日被拆迁户褚建坡便开始自立门户,打着自主开发的旗号,抬高拆迁置换比例及补偿金额,拉拢了部分被拆迁居民与其私自签订拆迁协议,恶意扰乱社区的征收工作,致使原本正常有序的拆迁工作受到了严重的阻碍。在此期间社区办多次联合县政府、住建局发文通知“广播电视台北侧片区改造计划由合肥盛荣地产置业投资公司实施,未经县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该片区实施的征迁活动一律无效。”但至今褚建坡仍未停止其私自征收行为,导致征收工作进行了五年尚未完成。就该片区现状,社区积极做好解释工作,安抚居民。近期正在联系建设单位负责人,协调安置费用、逾期违约金等事宜。

回复单位:涞水县社区办
回复时间:2020年1月14日
来信主题:  王村镇2019年的燃气补助到现在也没发放呢 2020-01-13 15:45:26
回复: 按照县政府安排,我镇居民2018年燃气补贴由中燃公司负责补贴,中燃公司目前正在整理核实,待整理核实完成后,再进行补贴。

回复单位:王村镇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2020年1月15日
来信主题:  香榭湾算不算商品房,是不是大产权的,能下本落户吗 2020-01-13 09:05:13
回复: 香榭湾项目占地已经省政府批复为国有建设用地,待履行招拍挂手续后,由涞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摘牌单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办理不动产登记。


回复单位:涞水县国土资源规划局
回复时间:2020年1月14日
来信主题:  王培杰于2019年10月22日向涞水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办公室申请土地确权事项,2019年11月18日王培杰与代理律师任海峰再次对土地确权和土地登记自然情况向涞水县国土资源管理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对于王培杰的第一次申请涞水县国土资源局于2019年11月20日书面答复王培杰称:延期20个工作日做出答复。却至今对王培杰与代理律师任海峰的合法申请请求,故意违法的不予答复,在此期间王培杰多次电话催促然而该局却始终未依法答复。 2020-01-12 23:16:35
回复: 收到你二人提交的查询不动产信息申请(要求查询涞水县三坡镇都衙村北流子土地的相关不动产信息)后,我局工作人员已于2019年11月28日电话告知被委托人范水关于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的相关事宜。你需要查询的涞国用(证)字第285号、涞国用(证)字第291号两个《国有土地使用证》,发证时间均为1993年,因我局于1996年建立土地登记档案,故无法查询此二宗地的相关登记信息。


回复单位:涞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单位:2020年1月14日
来信主题:  各位领导好,去涞水房管局查询楼房备案价格等信息,房管局的档案室却告知,只能查看购买的楼房是否备案,查询备案价格需要到开发商处查询,按理来说房管局可以查询到自己购买楼房的备案价格。恳请相关部门介入解决购房者如何可以查询自己楼房相关的信息。 2020-01-10 23:54:40
回复: 业主可持购房合同与房管中心备案合同进行信息核对。详询涞水房管中心,电话4523216。

回复单位:涞水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2020年1月13日
来信主题:  经常看到一些利民的公告公示,灵活就业补贴、岗位补助、公租房等。可是,看到的时候,都是已经完毕的名单公示。我想知道,当时通知的时候是什么渠道?网站?各级政府部门?为什么不知道呢,符合条件,但是不知道这事儿。 2020-01-10 10:17:14
回复: 保障房分配前,我局已在县电视台、乡镇政府、社区进行公告。具体政策可咨询县房管中心,电话4523216。


回复单位: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2020年1月13日
来信主题:  明义乡的一个叫邢双的人在高碑店当收货员.我往工地送货.他收完货..把票据拿走了.说的是下午叫财务科给我转账.结果他跑了.微信把我拉黑.手机号码也换了.我去他家找过他两次.第一回..去之前.我先去的明义乡派出所.把事情的经过和所长和两位警员都说了.希望他们和我一起去找他一下.一是怕出事.2也有个证人.所长说邢双没有杀人,叫我自己去.去了好好说.我就自己去了.他爸妈在家呢.说给他打电话.叫我等着.结果一直也不露面.后来又去了一回.还是叫我等着.结果等了半小时.民警去了.民警说邢双报案,我在他家捣乱呢.结果民警去了以后.看见他爸妈和我都在院子里坐着,一直等着邢双回去呢.民警和他妈说,叫他赶紧回去把事解决了.然后就走了.结果民警刚走15分钟.邢双的姐姐带着三四个社会小流氓就去了.蛮不讲理。还打人.我想请求.涞水县政府.涞水县信访局的领导,能帮我一下‘’民警不管.叫我自己去找他.我自己去了他们就打人.我真的没有办法了呀.他就躲着不见.已经快两年了.他跑了.我要不回来货款呀 2020-01-09 22:16:29
回复: 赵玉阁曾到我单位反映;我辖区樊家台村一个叫邢双的男子,在高碑店当售货员时因为收货、送货的问题双方发生经济纠纷,寻求所内帮助。当时赵玉阁称是经济纠纷,且案发地是高碑店,当时便告知赵玉阁派出所不能干涉经济纠纷的案件,如果确实需要报案需到案发地。为了帮助赵玉阁解决问题,所内联系樊家台村干部帮忙协调此事,事后村干部称双方没有达成一致,赵玉阁离开。之后樊家台有人报警称有人在家中闹事,所内出警后发现是赵玉阁,经对双方做工作表示自己解决,随后民警离开。之后便无接到任何有关赵玉阁反映的问题。赵玉阁所反映的问题案发地是高碑店,如需报警需到案发地;其本人到所内反映后,联系村干部帮忙协调此事,也尽到一定责任、义务。赵玉阁如需要真正解决问题需通过正规法律途径解决。
回复单位:涞水县公安局
回复时间:2020年1月13日
来信主题:  领导:泰安北路泰安家园段私家车长期占用马路停车,致使原本不宽的双向混合两车道变成混合一车道,经常堵车,又临求成和二中,存在很大交通事故隐患,该由哪个部门管管? 2020-01-09 14:35:28
回复: 经查,该路段属于城中村内道路,因路段沿线建有住宅小区,未从小区内购买停车位的居民只能将车辆在该路段临时停放。

回复单位:涞水县公安交警大队
回复时间:2020年1月10日
来信主题:  在112线西关菜市场东南口和金润名典小区出入口,大货车和小汔车太多,非常危险,因涞阳路口和南关路口之间没有交通管制信号灯距离太远,因为小区很多人经常做917线路,经常会横穿112线,希望有关部门给予解决。 2020-01-07 11:19:21
回复: 经查,西关菜市场东南出口、金润名典小区出入口紧邻112国道,市场、小区出入车辆及国道通行车辆较多。针对这一情况,我大队已经安排了民警早晚高峰期间在该路段疏导交通,确保道路畅通。


回复单位:涞水县公安交警大队
回复时间:2020年1月7日
来信主题:  领导你好,我弟在70年代在部队因公牺牲,听说有新政策,烈士的姊妹也可以享受优抚待遇,请问我什么时候能享受 2020-01-06 15:42:56
回复: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有关规定,享受烈士遗属定期抚恤金的人员有:(一)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二)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三)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
经核实,烈士刘福忠,男,未婚,胡家庄乡东文泉村人,其母亲在原民政局享受烈士遗属定期抚恤金待遇,在其去世后取消抚恤金待遇,家庭其他成员均不符合发放烈士遗属定期抚恤金的条件。


回复单位:涞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回复时间:202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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