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人民政府
涞水县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公众留言专栏
涞水县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公众留言专栏
我要留言 信件总数1068件 已受理件数467件 已办结件数601件    2024年第一季度接收公众来信29封,办结25封
来信主题:  您好,我2018年首付购买涞水新东城13号楼住房一套,当时承诺2019年12月31号前交房,截止到现在已经延期接近两年,期间多次与开发商负责人沟通,一直再推拖,每次问都会有具体时间,每次到时间都不能交房。已经由当时的婚房变成孩子都出生了也没交房。截止到目前开发商还在推脱,并且态度恶劣。想向政府求助解决百姓问题。 2021-11-14 19:21:00
回复: 您好,新东城13号楼因雨雪天气、大气治理等原因施工进度缓慢,现室内工程已完工,室外路面正在硬化。近段时间企业代表与业主代表多次进行沟通,业主代表表示理解。目前已成立新东城问题专班,督促企业加快施工进展,尽快交房。

回复单位: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2021年11月18日
来信主题:   举报信 被举报人安泽宝,住址涞水镇东关村. 电话18931279838 举报是由关于安泽宝户口一事 安泽宝是非农户口, 未经过村委会同意在 没有准入证明的情况下, 就把户口在有东文山乡有 关部门的暗箱操作下把他的户口 签到了东山想乡安 家洼村,这种操作不合规,也不合法 ,请贵部门在 百忙当中调查核实此事 ,请将安泽宝的户口迁出安 家洼村,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以防止下次在没 有准入证明的的情况下再有此类事件发生 2021年11月14日 2021-11-14 17:42:07
回复:  经查:安泽宝户籍迁移情况如下:
   安泽宝,男,1962年出生,2017年3月3日,由涞水镇永福路251号迁入安家洼村。
   根据省政府《关于我省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冀政【2003】40号),河北省作为全国试点,2003年就取消了农业、非农业户口,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
    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冀政【2009】88号)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安家洼村城乡属性为城镇,群众可自愿迁移户口。安泽宝户口迁移符合户籍管理规定。
     针对反映的未经村委会同意,我局核查了安泽宝户籍档案,有村委会证明,举报人反映情况不属实。

回复单位:涞水县公安局
回复时间:2021年11月17日
来信主题:  关于县政府的回复已收到。据公开资料显示,涞水县鼎盛测绘有限公司注册资金20万元,人数2人,丁级测绘资格要求注册资金50万以上。另一渡青青小镇七期项目高层01户型,合同面积102.1,施工图纸和房屋面积一致,测绘显示为104.14平米。请相关部门核查。 2021-11-12 16:22:37
回复: 您好,经我局房管中心核实:涞水鼎盛测绘公司对此项目现场勘测运用测算规则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资质为丁级资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回复单位: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2021年11月17日
来信主题:  世茂一渡青青(新新)小镇网签合同上开发商填写的房子价格与实际销售价格不符,差别很大,因为已经缴纳完房款才让签约,所以客户没有选择,经再三思量觉得不妥,要求开发商写如实销售价格,开发商拒绝,这样的行为是否存在诱骗消费者行为。 2021-11-12 13:54:37
回复: 您好,关于世贸一渡青青小镇商品房价格问题,我局执法人员与您取得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并告知您把相关票据及购房合同传至我局邮箱lsxjjcdd@126.com,我局会进一步核实。如有任何疑问可联系0312-4524995进行咨询。

回复单位:涞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2021年11月17日
来信主题:  领导,我是金润名典业主,我想问,当年开发商收取的燃气接口费是否合规,现在还有收据,如果不合规,是否可以申请退回款项 2021-11-12 13:05:50
回复: 您好,经调查:反映人缴纳燃气接口费时间为2015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投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被投诉人侵害之日起超过三年的;”的规定,我局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建议反映人可按照《民法典》第188条的追溯时效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我局执法人员与反映人沟通并将相关政策告知反映人。

回复单位: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涞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2021年11月17日
来信主题:  领导好,我是东湖印象6号楼业主,收房已经满2点多多了,契税,公维,房本费均已缴纳,但开发商迟迟没有办理房本,希望予以解决 2021-11-12 13:02:25
回复: 您好,涞水县东湖印象小区由涞水县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我局已经为该小区办理了产权大证,业主与开发企业提交申请材料后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登记要求:不动产登记依申请启动,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二)身份证明材料;(三)原不动产权属证书(大证);(四)商品房买卖合同;(五)契税完税凭证。 
截止目前,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共收到该小区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4户,办理产权证4本。

回复单位:涞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2021年11月17日
来信主题:  保野路水北路口至上涞水西高速的路口 路段无路灯,且大车居多,冬季黑的较早,为很多上下班骑电车的带来诸多不便,能否考虑在此路段增加路灯,为骑电动车、自行车的人们带来便利,解决人民群众的民生问题,减少安全隐患 2021-11-12 11:52:19
回复: 您好,保野路水北路口至上涞水西高速路口路段,非城区道路,按公路设计标准,不设置路灯。

回复单位:涞水县交通局
回复时间:2021年11月17日
来信主题:  我是世茂一渡青青小镇的住户,11月3日收房,然后后续开发商统一办理房产证,但是开发商收取所有办理房产证业主代办费用1000元,当然有少数业主选择自行办理,我了解到:开发商为业主办理房产证属于业务范围内,不该收取代办费用,我想投诉,恳请维护业主权益。 2021-11-10 10:21:33
回复: 您好,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使用权登记手续”,《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第十一条:“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代收代办收费应当由消费者自愿选择”。您反映“有少数业主选择自行办理”说明此项费用属于自愿办理,我局与您取得联系告知相关政策。

回复单位:涞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2021年11月15日
来信主题:  我是一渡世茂青青小镇七期住户,我想投诉整个网签合同过程不合规,另外,收房后不给我购房合同,现在我想让他邮寄给我,他还要求我亲自去取,我最近在外地,没有时间去取,而且实际收房的时候实际房屋面积非常小,我怀疑与购房合同里的测绘面积不一样,所以我想问问我该怎么申请在测绘一下实际房屋面积,是不是属于欺诈? 2021-11-09 14:51:14
回复: 您好,关于怀疑所购青青小镇房屋测绘面积不符问题,可向同级或更高级资质的测绘公司申请实测,费用自理。

回复单位: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2021年11月12日
来信主题:  涞水县县城有很多交通信号灯显示不全,如盛世九点前面朝西侧绿灯倒计时,看不清数字,存在交通安全隐患。急需修复 2021-11-08 11:34:04
回复: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大队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对反映问题进行了核查,并联系厂家尽快对存在问题的信号灯进行修复。

回复单位:涞水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回复时间:2021年11月11日
涞水县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涞水县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312-4522102 邮箱:lsxzfwz@163.com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